当前位置:首页  学生工作  资助工作

纺织服装学院新生入学教育资助工作总结

作者:    浏览次数:10  发布时间:2024-12-12
 


做好贫困生的资助工作是实践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体现,是为人民谋利益、巩固教育成果的重要手段是维护高校稳定,倡导和谐校园建设,增强大学生对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事业、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的重要工作。2024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国家、江苏省和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耐心细致、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做好了2024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

1、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学院成立了由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担任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纺织服装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领导、监督和检查纺织服装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新生班级成立了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班级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具体开展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评议工作。

2、认真学习资助政策体系和有关精神,制定了我院关于资助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深入细致地做好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

1、学院认真组织宣传,通过线下班会宣传学校资助政策,说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性、强调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能申请各类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助学项目。告知2024级新生利用手机进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按照申请程序进行登录、密码修改、填写个人信息和家庭经济情况,需要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建档立卡免学费的可勾选,根据提示上传必要的证明材料,核对无误后保存、提交。在学生申报结束后,2024级各班级按学生数的30%成立了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初步的审核,并民主评议认定,对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通过线下访谈的形式进行抽样核实,同时对学生日常在学院的消费行为进行调查,以便更客观地确认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更客观公正地做好资助工作。

2、立足班级,发扬民主,公平公正评定资助对象

为使资助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院在具体实施工作中明确规定了工作程序。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干部、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资助对象评定工作小组,对班级内学生的困难实际情况结合量化评估得分进行评议、认定、分档,并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进行审核。学工办对申请人审核后确定最终的建议名单上报学院资助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3.学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

对班级上报结果及时复核,发现基本情况与贫困等级不符的学生,及时进行贫困等级调整,对不困难学生取消贫困等级认定。

三、切实做好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按照《扬州市职业大学关于关于进行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高度重视,对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同时也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将申请条件和评选办法传达到每一名学生,特别特殊困难群体学生。我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开展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新生共上报助学金26人次。

  1.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学生在填写基本信息时存在不真实成分,有些学生虚构自己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或者是扩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而且很容易获得当地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的印章,这给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带来难度,不利于把资助金真正资助给需要帮助的学生。学院对困难学生认定的审核工作需要更加严格。

对学校未审核通过的学生及时核查情况,通过线下访谈、班主任核实等形式对学生真实情况进行了解,并根据真实情况对贫困等级进行及时调整。

  1. 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资助育人导向,突出价值引领。进一步引导、教育学生正确对待困难,自强不息,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2.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我院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健康、有序发展,真正为“贫困家庭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扫描关注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