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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1年残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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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1584 发布时间:2021-10-28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秋季新学年起,实行对残疾学生实行免收学费政策。即日起进行2021-2022学年残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审核工作,要求各学院进行广泛宣传,做好申请审核工作,确保无遗漏。具体工作如下: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扬州职业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电子),并附残疾人证(照片)交学院审核,待学生返校后补交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请大家参考省资助系统残疾学生库学生信息,确保不遗漏上报。已经申请过的大二、大三学生不需再次申请。)
3.学院审核。各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汇总《扬州职业大学申请学费减免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稿发送给学生处张晓燕老师,待学生返校后将纸质申请表、残疾人证复印件等纸质材料补交学生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
学生处审核后,统一上报省资助中心,经费下拨后发放至学生建行卡。
学生处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