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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浏览次数:1479  发布时间:2021-09-24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认定和学费减免、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即日起开始,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认定告知

各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宣传,通过线上班会布置、班级群通知、群内咨询、个别咨询指导等途径向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的重要性和申请评审程序,强调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能申请各类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生源地贷款等助学项目。

二、学生申请

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建档立卡学费减免、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包括新生和老生)利用手机进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微信关注公众号“江苏学生资助”,点击下端菜单:服务通道-->资助申请)按照申请程序进行登录(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密码修改、填写个人信息和家庭经济情况,需要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建档立卡免学费的可勾选,根据提示上传必要的证明材料,核对无误后保存、提交。

 。

学生申请注意事项:

1. 同一年度,同一学期,一生只能在同一个微信上上进行资助申请,若提示xxxxx季已申请困难生,请勿重复操作。请检查是否已在别处进行资助申请。

2.学生基本情况:学院、班级、学号等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家庭通讯地址、家庭成员情况等栏目填写正确;特殊群体类型一项照实际情况选择相应项目。

3.所有上传图片证明材料仅供佐证,不强制要求上传。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学生、孤儿、特困救助供养五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省库信息比对为主要依据。未比对上的学生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表中下一步操作中均包含自动保存功能,若填写中断,只需重新打开申请表进行信息补充完善,无需重新填写全部内容。

5.家庭成员信息中,无需填写(外)祖父母相关内容,填写的家庭人口数需包含本人。系统自动生成的家庭成员列表为填写的家庭人口数减1

6.申请表保存完毕后,需回到主页进行提交。

7.对于已经提交的但是尚未进行审核的申请表,学生可以自行撤回申请表,修改填写内容。

8.各类家庭类型均有简单的类容说明,建议根据说明内容进行填写。

9.国家助学金待金额下发后由学院组织评审、建档立卡待审核通过后统一发放。

二、困难认定指标系统比对测评

 学院对申请学生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如下操作:

1.特殊困难学生信息比对:系统自动对学生填写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与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学生、孤儿、特困救助供养五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数据比对,对于比对不一致的栏目需要学院进行核实,并登陆系统进行确认处理。(目前省资助系统五类困难学生信息为7月底更新数据,新生信息待更新后再通知大家。)

2.按照班级导出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及系统评分汇总表发送给所在班主任,作为本班困难学生认定的主要依据之一。各班主任要梳理申请困难认定学生的情况,特别对系统评分过低的学生要进行电话或线**谈,了解困难原因。


三、班级认定

1.2021级新生班级暂不进行班级评议,主要由班主任根据申请学生在系统填报信息,参考系统评分和与学生及家长访谈调查情况进行认定。

2.20192020级学生组织进行线上班级认定。班主任组织评议小组根据系统填报困难情况和系统评分,统筹考察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每个参评学生都要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申请学生做出实事求是的评议,并就是否同意对申请学生予以认定及其困难程度发表意见,以参评学生数2/3以上同意作为评定的必要条件。班主任在访谈调查摸底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对本班贫困生进行分级,汇总在本班公示后报所在学院。申请学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所在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申诉。


 班级认定工作小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任组长,学生干部代表、党员代表普通学生代表成员的认定工作小组(小组总人数不少于班级学生数的30%,负责本班学生的困难情况评议、认定、分档排工作)

四、学院审核

 学院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班级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五、公示

 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分级以适当方式在学院班级公示5个工作日。

 六、学院系统审核管理

 学院登陆系统,根据审核通过的结果对系统自动认定的分数进行动态调整,并填写相应的调整说明,然后通过按钮区域对学生的在线申请进行审核等一系列操作。

 系统审核上报截止时间1010日。


 纺织服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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