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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服装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值班值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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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1712 发布时间:2021-05-17
纺织服装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值班值日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根据《扬州市职业大学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和学校值班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正常上班上课时间的实验实训室安全由实验实训室管理员负责,节假日实验实训室安全由值班人员负责,节假日时间为重点责任时间。各院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本部门的实验实训室安全值班值日制度。
第三条 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定时巡查并做好值班记录,不得擅离职守。
第四条 值班人员临走前,须认真检查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必须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门窗。
第五条 不准将无关人员带进实验实训室。
第六条 对可疑人员要严密注意,保证公物安全和自身安全。
第七条 对突发事件要保持镇静,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按照应急预案积极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